编号:寿医2026-征集001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增加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配电房托管运维服务市场调查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做标前市场调查,公开征集“寿县人民医院配电房托管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市场服务价格”,欢迎具备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配电房托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背景: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运维服务,确保寿县人民医院10KV配电房(住院大楼1号楼、感染楼2号楼)设备设施的安全、经济、稳定、可靠运行,消除安全隐患,延长设备设施使用寿命,保障医疗活动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招标人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配电房托管运维服务。具体情况以现场勘查为准。
3.医院介绍:寿县人民医院前身为创办于1920年的春华医院。1949年寿县人民政府接管后,改名为大众医院,1950年改名为寿县卫生院,1952年改称寿县县医院。2022年10月25日正式更名为寿县人民医院。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寿县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医院。1995年被卫生部批准为全国首批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3年8月整体搬迁至寿县新城区。2023年6月1日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
4.实施地点:淮南市寿县,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执行1+1+1模式,即每1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每年签订一次合同,下一服务周期的服务内容不变,供应商应在上个服务周期内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依实际交接日计算服务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征集。(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近3年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征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一)采购需求概况
1.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为寿县人民医院配电房托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运维服务内容为全院配电房设备设施运维,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全院配电房设备设施进行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未列入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服务单位应服从医院管理,接受并遵守医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医院考核和监督。
2.需满足的要求:要求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各供应商须根据采购需求概况要求及医院配电房设备设施一览表(见下表)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的方案(含报价)。
附表:
配电房设备设施一览表
1号楼(住院大楼)
设备设施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高压柜 |
| 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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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屏 |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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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柜 |
| 台 | 40 |
|
变压器 |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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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 |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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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柜+配电箱 |
| 台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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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及其它配电房设施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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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感染楼)
设备设施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高压柜 |
| 台 | 18 |
|
直流屏 |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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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柜 |
| 台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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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 |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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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 |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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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柜 配电箱 |
| 台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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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及其它配电房设施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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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未列出但属于配电房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均属于本项目的维保范围(设备设施数量以现场为准)。
(2)每年按行业规定进行保养及日常维护,日常维护中产生的单次维修费或单件材料费在人民币600元以内(包括拆除、安装、人工及材料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全年维保费中;单次维修费或单件材料费超过600元的(不含),需经双方确定后,由招标人承担,供应商承担人工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维修清单(含维修次数及更换零配件数量)。
(3)负责我院院外10KV线路的日常运行保障及突发故障的应急抢修工作,确保线路供电安全、稳定、持续畅通。
(4)与当地供电部门、道路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严防施工环节对线路造成损坏。
(5)运维人员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低于5人(项目负责人1人,双人24小时驻场值班员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值班员(日常操作、巡检、维修)具有高压电工操作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括维修费、工时费、交通费、食宿费、配件费、安全工具费、操作工具费、预防性电气试验费及驻场人员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费用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
六、提交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表(含税价);
4.供应商简介;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7.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例;
8.项目采购需求(含整体维保方案);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10.其他服务措施及建议;
11.供应商诚信响应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说明: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提交资料》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响应。
七、征集时间
1.征集期限(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收集期间08:00-11:00 14:30-17:00。
3.资料提交方式
本公告响应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征集人,逾期送达的则不予接收(以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快递费到付)。供应商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日期”并附U盘(word版响应文件)。
八、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在“寿县人民医院官网”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人不予承担责任。
九、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仅作为征集人编制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制定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征集结果均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所有征集材料由征集人收集保存,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在提交资料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征集人联系。
3.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可与征集人联系且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54-2766062。
6.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归寿县人民医院所有。
十、其他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付款方式:根据年度成交价和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按年支付服务费给供应商(各阶段均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
(1)缴纳方式: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退还。
4.评审办法:拟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收件)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监督部门:院务公开办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3
寿县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