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征询001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增加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采购,经医疗集团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医疗集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市场调研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外包托管服务方案及市场服务价格”,欢迎具备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外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总院及各卫生院(分院)。
3.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执行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生产和或/经营/服务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征询;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征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征询方式:公开征询
四、征询需求
(一)征询内容:该项目主要调查了解针对设备维保整体托管项目的建设方案与实施可行性(包括维保范围、维保费用、服务内容、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等方面)、征询项目建设意见建议。(维保设备清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服务内容(建议篇,可补充)
1.为采购人提供医疗集团内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整体接修、维修、巡检与保养服务(设备运行保障<故障诊断与维修、配件更换、软件升级>)、预防性维护<巡检、保养、安全检测、定期附件更新、易损件更新>);设备信息化管理服务;计量器具管理服务;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净化机组与设施运行管理;中心供氧、中心吸引设施运行管理;病房设备带与呼叫系统维修与维护;其他属于医学工程科管理范围的医疗设备边缘设备与设施等。
备注:(1)所有零配件与易损件需按厂家使用说明书定时定期更换。(2)易损件定义:组成设备和机器的不可分拆的单个制件,其制造过程一般不需要装配工序,设备制造商定义为短期一次性使用的除外(一般以厂家出厂标准说明为准)。
2.其它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一套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专业管理软件(存续期内免费升级),可数字化展示实时工作进度及查看工作结果(提供软件产权及使用权限证明)。
(2)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应保证设备达到符合原厂家合格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证该设备能通过相关专业检测。
(3)供应商应确保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每天12小时计算,若停机不满一日历天按一日历天计算,停机时间超过一日历天则保修期顺延2日历天。 (>3个驻场工程师)
(4)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可与采购人联系且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联系人:方主任,联系电话:0554-2766015。
(5)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分包,供应商需对所列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拆分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维修费、工时费、交通费、食宿费、设备的配件费、系统维护更新及驻场维修人员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费用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
(6)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年中标价分为四个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当季合同价款100%(服务期内续签合同参照执行且各阶段均不计息)。
(7)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
①缴纳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②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退还。
(8)评审办法:拟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80分,商务分20分。
(9)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年度对成交商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响应文件中提供考核标准)。
五、提交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4.供应商简介;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意见建议、市场服务报价;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六、征询时间
1.征询期限(10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收集期间08:00-11:00 14:30-17:00。
3.资料提交方式
征询响应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2025年9月10日17:00)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人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则不予接收(以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快递费到付)。供应商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时间”并附U盘(word和PDF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模糊、无法辨认的,将不予接受。
地址:寿县寿春镇新城区东津大道与大顺路交叉口(门诊部三楼行政办公区)
七、发布征询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询公告在“寿县人民医院官网”媒体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我院不予承担责任。
八、特别声明
1.本次征询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报价仅作为采购人项目初始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征询材料由我院收集保存,征询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在提交资料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3.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4.本次方案征询最终解释权归寿县人民医院所有。
九、联系方式
征询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13966308542
监督部门:院务公开办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3
寿县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台账.xls
附件2 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设备统一维保信息登记表(卫生院及分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