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0-01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采购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服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单价为人民币9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如下:
1.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家重点监控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我院《排污许可证》及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院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并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
2.监测如所需其他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提供其他设备。
3.要求突发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或应急生态环境事件时,30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达到现场,并提供响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4.完成国家、安徽省、淮南市三级自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
5.中标单位提供监测工作台账记录,并上报环境主管部门。
6.中标人按年度、季度、月编制执行报告。
7.提供医院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8.涉及自行监测的其他工作。
9.监测内容(参照本院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
| 监测项目类别 | 点位 | 单次采样数量 | 频次 |
1 | 甲烷 | 4 | 非连续采样3个 | 1次/季度 |
2 | 臭气浓度 | 4 | 非连续采样3个 | 1次/季度 |
3 | 氨 | 4 | 非连续采样3个 | 1次/季度 |
4 | 氯 | 4 | 非连续采样3个 | 1次/季度 |
5 | 硫化氢 | 4 | 非连续采样3个 | 1次/季度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7 | 色度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8 | 动植物油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9 | 挥发酚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10 | 总氰化物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11 | 粪大肠菌群 | 1 | 混合采样多个 | 1次/月 |
1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13 | 氨氮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在线监测 |
14 | 悬浮物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周 |
15 | 化学需氧量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6小时 |
16 | PH值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12小时 |
17 | 流量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6小时 |
18 | COD在线比对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19 | PH值在线比对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20 | 氨氮在线比对 | 1 |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 1次/季度 |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监测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2018年1月份至今自行监测服务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5.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需求:所有需求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如不能全部响应采购需求,潜在供应商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如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符合(财购[2018]31号)文件规定的,继续实施询价采购。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交易员身份证;
3.监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2018年1月以来生态环境监测业绩合同1份或以上;
5.服务承诺书;
6.报价函;
(八)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合同每年签订。合同执行6个月后支付年中标价的50%,余款当年合同执行完成后20日内支付年中标价的剩余部分(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20年11月17日14:30-15:300时,投标材料密封送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网上投标:2020年11月17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以一个PDF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文件,以接收到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时30分。
(五)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门诊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县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一:排污许可证(副本).pdf
附件二: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