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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采购电子针灸治疗仪询价通知书(第二次 )
[2020-09-08 14:52]  浏览次数: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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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2020-YYCG-02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第二次方式采购电子针灸治疗仪,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电子针灸治疗仪

20

600

12000

电子针灸治疗仪参数及要求:

1.输出脉冲波形:

非对称双向脉冲波,分连续波、断续波以及疏密波

2.输出脉冲路数

六路输出。

3.输出脉冲频率

连续波频率1-100Hz连续可调;断续波频率1-100Hz连续可调,断波时间为10秒,续波时间为30秒;疏密波:

疏波频率是密波频率的1/5密波频率为5-100Hz可调,疏波时间为10秒,密波时间为15秒。

4.输出脉冲幅度

0-50V可调。

5.输出脉冲宽度

≤1ms

6.电源电压

DC9V

7.外形尺寸

≤348×≤ 222×≤ 93平方毫米。

8.配件及要求

输出锷鱼夹电针导线6根(配合针灸针使用)

自粘贴片6副(配合穴位粘贴,模拟针灸按摩);

自粘贴片导线6根

交流电:外接电源一个(220v);

直流电:需要2号电池6节,电池需另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相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台设备其他参数负偏离不得>2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按(采购[2018]31号)文件规定,继续实施询价采购。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6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

7. 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官网技术参数截图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参数予以证明。;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十)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0年9月1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

2020年9月15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县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0.9.8

 


 附件: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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