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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中心机房UPS电源蓄电池采购项目询价(第二次)通知书
[2019-08-15 16:33]  浏览次数: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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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YYCG-2019-013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第二次)方式采购中心机房UPS电源蓄电池128节,现有UPS主机品牌为科士达,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与主机配套使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价为人民币9.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如下

货物名称:UPS电源蓄电池             数量:128

序号

技术参数

本次招标为:为了保证与原有主机兼容以及方便售后服务,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型号为6-FM-100 12V/100AH 128节。

1

生产厂商须具有蓄电池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不接受OEM产品;

2

为保证用户使用安全,尽可能避免因电池漏夜而引起的火灾隐患,蓄电池必须每节标配防漏液防护托盘,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并提供技术方案及证明文件;

3

外观要求: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清晰;结构要求: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线路连接及检查;

4

阻燃性能:符合YDT799-20106.4条的要求;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5

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小时,无变形,无漏液;电池间连接电压降≤5mV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不引爆,不引燃;

6

容量:10小时率放电:以1.0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时,放出容量≥C10,25) 3小时率放电:以2.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80V时,放出容量≥0.75C10,25) 1小时率放电:以5.5 I10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1.750V时,放出容量≥0.55C10,25)

7

容量保存率: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98.5%C10以上;电池在20℃下,自放电率存放3个月92%,存放6个月85%,存放12个月70%

8

蓄电池产品必须提供国内权威的泰尔认证以及检测报告;

9

蓄电池产品提供电池化学品安全说明MSDS报告;

10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维护服务,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对使用单位的授权书,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需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原厂鲜章,通过官网的800/400服务热线可查询到产品配置和产品质保信息,如产品信息不符将视为来历不明产品,我方有权拒收。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家培训工程师认证书。

11

投标人中标资格,如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中标单位中标后每年须免费为招标单位巡检两次,ups主机清尘;

12

质保期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备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中标供应商在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蓄电池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五)提供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中心机房所投产品的购销合同(投标文件中购销合同复印件)。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旧电池回收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2项(含小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交易员身份证;

4.投标产品合格证;

5.报价函;

6.提供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中心机房所投产品的购销合同;

7.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1982215:0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投标:2019822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开标时间:201982215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县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19815

附加:报价函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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