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以询价方式采购输尿管内窥镜1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输尿管内窥镜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AFYY-002;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方式:询价;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5000元。
二、采购需求:
输尿管内窥镜参数:
1、工作长度为≤430mm
2、★有效景深范围: 3~100mm
3、 提供无创末端设计
4、 一体化设计,操作更灵活便捷,确保画质的清晰度
5、 锥形镜体,强韧耐用
6、自动闭合的双重密封系统,灌注液不外流
7、双器械通道,保证手术过程中灵活转换器械满足多种手术需求
8、蓝宝石镜片,图像无扭曲,平面图像,超广角;
9、镜直径:前端8Fr,后端9.8Fr;最大插入部外径≥3.5mm
10、超广视角,视向角0°±5°
11、器械通道:1×5Fr或2×3Fr,最小器械通道孔径工作≥2.0mm,长度≥430mm;
12、★双通道输尿管镜:进、出水阀门错位设计,独立隔断的进、出水通道;进水通道位于出水通道前端,进水时水流在前端产生回流,保证手术部位始终保持低温状态,避免水温过高损伤器官组织及前部镜面;独立工作的进出水通道,减小肾内外压力差,避免了肾内高压问题带来的风险。
13、★视场角/(°) :不小于75°
14、★视场中心角分辨力:不小于 0.8C/(°)
15、★颜色分辨能力和色还原性:显色指数Ra≥90
16、★注水通道的流量:流量不小于300mL/min
17、质保一年
注:技术参数中标“★”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技术支持资料作为佐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制造商官网产品参数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产品彩页或其他能说明其功能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加框标记),逐项响应并标明所在页码,以利于评委查找。要求:字迹清晰、要素齐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进口产品除外)或经营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询价小组评审过程中,若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询价小组应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书面说明(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对价格作出必要的解释、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标★参数负偏离合计不得>3项(含小项),但负偏离的参数不得影响产品使用效果,且须满足实际使用要求。非标★参数的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填写的“参数响应情况”为准,如供应商虚假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6年 4月 27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三)开标时间:2026年 4月 27日15时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权主任
联系电话:05544561333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