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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0-11-24 15:50]  浏览次数:5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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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寿县县医院委托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县医院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寿县县医院门诊楼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6000万元,用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共13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1层,共3000平方米)。

项目于2020910日取得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文件(寿发改审批2020339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寿县县医院

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13905646022

联系地址:寿县县医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1号楼6601-042

联系人:蔡工

电话:1592242285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参意见调查表—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docx


 

 

寿县县医院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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