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品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6〕21 号),新规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05年版《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

2026年10月1日起,我院开具、领取麻精药品要求如下:






麻精药品属于国家特殊管理药品,希望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完成身份核验,按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规范使用麻精药品,共同守护用药安全。
(药剂科孙欣欣/文、图 宣传科汪瀚甲/整理 初审:张志明 终审:张玉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