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红十字会医院室外工程监理服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单位:安徽五联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晖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寿县红十字会医院室外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单位: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3.建设单位地址:寿县安丰镇西街202号
4.工程地点:寿县安丰镇西街202号(安丰医院院区内)
5.项目概况: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院区地面平整,机动车道路硬化部分,景观绿化部分,广场地坪部分,雨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系统,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景观灯部分,室外给水,消防给水,非机动车停车棚,室外消防管网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等室外工程建设。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室外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为: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院区地面平整,机动车道路硬化部分,景观绿化部分,广场地坪部分,雨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系统,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景观灯部分,室外给水,消防给水,非机动车停车棚,室外消防管网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等室外工程建设。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技术规格要求:拟派监理人员应胜任监理岗位工作;拟派监理人员须驻场服务。
三、预算金额及服务时间
1.最高限价为3.5万元
2.服务时间: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服务人员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所投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要求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服务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服务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班子其他人员的监理资质证书;
5.报价函。
(七)本次采购活动在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七、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5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纸质材料。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材料(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六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到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采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主任 联系电话:0554-4561333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