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县医院妇联组织全院女职工开展了评选“好母亲、好妻子、好媳妇、好女儿”活动,共评选出11位“好母亲”、7位“好妻子”、12位“好媳妇”、6位“好女儿”。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医院于3月6日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与奖励。授予王爱萍、顾承娟、管仲霞、洪文兰、常丽、晋梅、李昕、涂华林、宋怀英、鞠永芳、祝丽11位同志“好母亲”称号;授予赖启莲、孙敏、张万芳、夏玲、王俊、徐秀林、叶惠7位同志“好妻子”称号;授予高群、李景蕊、门金云、王娣、张丽、代文焱、张艳、江岚岚、时英翠、魏冬梅、李艳、卞娟12位同志“好媳妇”称号;授予李苹、陈西艳、陈言、王晓清、王晓璐、孙秀娟6位同志“好女儿”称号。
会议号召全院女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在全面建设和谐医院的工作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新女性,为推动我院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获得“好母亲”称号职工
获得“好妻子”称号职工
获得“好媳妇”称号职工
获得“好女儿”称号职工
(张永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