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市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完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9号)要求,现就调整淮南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调整阑尾切除术等部分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具体内容见附件。调整后价格为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收费标准,支付类型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二、请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三、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4年度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汇总表

(转自淮南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