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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入院须知
[2011-05-06 15:30]  浏览次数: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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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您好!欢迎您来到我院就诊。为了您的疾病早日恢复,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为此让我们共同合作,遵守以下规定: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按时交缴各种费用,协助、配合治疗的护理。
2.住院期间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上午08:00-10:30,下午14:00-16:00为查房、治疗、护理时间,探视、陪护人员要离开病房。
3.病人住院期间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要随意到院外购买药品。
4.住院病人勿自行调换床位,不要随意外出或院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医生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发生意外,院方概不负责。
5.住院病人及陪护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有关医疗文书记录。
6.病员自带的衣被均由护士放入库房保管;毛巾挂在柜侧,其他杂物均入柜内;请陪属不要坐在病床上,以免影响病人休息和治疗。
7.请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不喧哗,不在室内抽烟,不损坏室内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从窗口向外倒水、抛果皮等杂物。
8.请保管好您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和被盗。病人如自行外出散步、出入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均应由陪护伴随,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9.病人享有如下权利:对所患疾病病情以及医务人员所采取诊疗措施的知情、询问权,如需复印有关记录,需经医务股同意。
10.病人及陪护人员不遵守院规和违反法律、法规者,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1.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红包”、“物品”、“宴请”请您监督、落实。
12.凡参加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院交押金时,办理入院登记。办理时职工医保需带IC卡,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带就诊证,若当时未带证件,三天内必须补办。超时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13.住院期间可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您对以上内容是否都已了解,如果了解,请您签字,谢谢合作! 
寿县县医院医务股
 
 
                病人或家属(与病人关系)签名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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